“好啦。”傅斯年把布料从拉链里扯了出来,顺手就帮季半夏穿好了裤子,拉好了拉链,还把上衣下摆整理了一下。季半夏还没反应过来,已经被他打理得清清爽爽了。
傅斯年站起身看她,正好也撞上她的眼神,她眼中的温柔和爱意被他抓个正着。
想起刚才头顶上那只温柔的手,傅斯年微笑了:“季半夏,我在你眼睛里看到了一句话。”
“什么话?”季半夏赶快掩饰住自己的情绪。
“天哪,这个男人太帅了,太能干了,我太爱他了,简直要爱得死去活来了。”
傅斯年捏着嗓子模仿季半夏的声音,换来季半夏的一记白眼:“少恶心了!还爱得死去活来!你怎么不去写言情小说啊。”
“解释就是掩饰,掩饰就是事实。”傅斯年低头在她耳边轻语:“季半夏,你爱我爱惨啦!”
说完,也不等季半夏说话,得意洋洋的开门出去了。
季半夏站在门内,失笑的摇摇头。
这是奔四的大叔该说的台词吗?每一个字每一个动作都幼稚惨了!
以前的傅斯年不见了!现在的傅斯年返老还童,根本就是个心智不成熟的臭屁小孩!
女店员们职业素养良好,脸上没有任何“我懂”的表情,这让季半夏从试衣间走出来时大大的松了口气。
季半夏站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。傅斯年选的衣服面料和做工都很精良,但款式都比较低调保守。看上去知性雅致但并不是妩媚诱人那一卦的。
季半夏忽然想起一件事,她穿的这一身,到酒吧是不是不太合适?
女白领溜出写字楼,抽空喝一杯的感觉太明显了,会有男人来搭讪她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