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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书 - 快穿:金手指开大,专抢女主光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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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原主亲眼看到,罗斯福带回来的东西,有血族的气息。

   这说明了什么?

   这说明,有血族死在了罗斯福的手中。

   身为血族的女王,本就应当是血族的守护神。

   而她亲手养大的孩子,居然在猎杀她的族人,相处这么多年,她居然因为自己不想知道,硬生生的错过了发现这是事情的机会十一年。

   整整十一年!!

   当时的原主,要不是还记得,罗斯福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,说不定在看到了沾有血族血液的武器的时候,就应该亲手杀了罗斯福。

   在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纠结之后,原主最终还是没有杀了罗斯福,不管怎么说都好,罗斯福都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。

   十一年的感情,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揭过去的,原主下不去手。

   但是她不能再面对罗斯福。

   她不能原谅自己的失误,到死了族人死在了罗斯福的手里,而她,却养了罗斯福十一年!!

   这是一个错误,既然是错误,那就应该让所有的一切回到原点!!

   原主没有问罗斯福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,原主抛下了罗斯福,将和罗斯福有着共同回忆的城堡一起抛弃,给了罗斯福。

   只给罗斯福留了一封信,一笔钱。

   信里只有一句话,大概的意思就是,她离开了,让罗斯福永远都不要找她。

   原主对罗斯福是真心实意的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养的,即便这个孩子,是血族的敌人,是一名血猎,原主最终还是没能亲手杀了罗斯福。

   之所以会关于收养罗斯福的记忆变得很模糊,是原主不愿意去回想,也不愿意想起这些事情,所以特意给自己下的暗示。

   只要不特意去想,她永远都不会记得曾经的阿尔科隆要塞,也不会记得在阿尔科隆要塞收养的小男孩罗斯福·特纳。

   从丢下罗斯福的那一天开始,原主就决定要和罗斯福的一切划清界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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