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天到来的时候,古城慢慢复苏。
冬天枯萎的草又冒了新芽长堤上开满了花,河上的乌篷船连成线,船夫摇橹唱歌。
“古城的春天真美。”有游人说,并拿着相机不停在拍。
张晨星从古城图书馆出来,自行车后座绑着一摞书,在邮局前面碰到正在卖伞的朱兰。
朱兰头发全白了,脸上多了很多沟壑皱纹,看到张晨星转过脸去,下巴扬着不跟她说话。眼神里满是厌恶。张晨星早已习惯朱兰对她的态度,而她并不想跟朱兰说话。叔叔终于跟她离婚了,自己搬到乡下住,每天种菜画画,倒也自在。偶尔会给张晨星打电话,或者捎一些自己种的瓜果给她。
朱兰朝着张晨星去的方向啐了一口,摆弄伞的动作重了许多。张晨星听到那一声唾弃,蹬车的速度慢下来,终于还是走了,不想跟朱兰有瓜葛。
刚蹬几下,听到身后吵闹声,又回头去看。看到朱兰因为啐那一口跟游客起了争执。游客说她随地吐痰不懂文明礼貌,破坏古城形象。朱兰说游客是多管闲事,她只是象征性啐一口。说着说着都有点急了,游客拿起电话准备投诉她,朱兰去抢人家电话。
她抢电话的姿势跟当初去书店里闹的时候一样疯魔,不管不顾,好像只要她会发疯,别人就该谦让她一样。
张晨星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,想起马爷爷说:朱兰这个人年轻时候起就不让人,什么事都要拔个头筹。她只输过一次,那就是你父亲看都不看她一眼。所以她最恨的人是你妈妈,最放不下的人大概是你爸爸了。
到老了,朱兰还是没变。
朱兰是张晨星见过的唯一一个不管发生什么,依旧我行我素的人。
快拐进巷口的时候,碰到下班的周茉,捎上她一起回去。
“唐光稷呢?”张晨星问。
“去上海了。”周茉说:“下周回来。我乐得自在。唐光稷这个人管得太宽,又每天逼着我复婚,说让我给他生孩子。我才几岁,我着急生孩子干什么!”
“三十岁。”张晨星说。
“三十岁,那还正是玩的时候呢!”周茉哼了声,手里那摞书不轻,压得她手腕上有红痕。张晨星用脚停了自行车,接过周茉手里的书,把书店门锁打开,开始营业。
“你为什么不想复婚?”张晨星问她。
“我就是觉得没必要。我们两个不像你和梁暮。你们两个完完全全爱着对方,我们不一样。”周茉想了想:“就觉得,好像还有什么关卡没过一样。”
“又不是有九九八十一道难。”
“嗨!顺其自然嘛!”周茉推开窗,身子探出去,眯着眼看向长长的小巷。
“春天了,古城人多了。”周茉说:“这两天又贴告示了,说是要在夏天前检修附近的排水管道。古河上的运船也要翻新。多好啊,连带着我的商铺都跟着沾光了。”
“你是小富婆。”
“那是。”周茉说:“每次给梁暮打钱的时候他都说不要,我说我大风刮来的。”
周茉嘻嘻笑着,拉开冰箱门拿出西瓜抱着用勺挖起来,张晨星吃了一口,就被周茉制止:“梁暮说你最近胃不舒服。”
“就疼了一次。”
“那也不行。”周茉抱着西瓜去远一点的桌子:“我可不敢不听梁暮的。你万一再有什么不舒服,他倒是不敢跟你怎么样,但他会跟我发火啊!你老公什么样你自己不知道吗?”说完哧哧笑了。
“那天隔壁的万主任说马爷爷要回来给他看院子,做打更人,你知道吗?”周茉一边吃西瓜一边问。
“我以为马爷爷在开玩笑。”
马爷爷总是玩笑一样说他要回来,带着马奶奶的骨灰,回到古城。他说人生在世,活到土埋了半截身子,客死他乡最遗憾。
“不是玩笑哦!”周茉把一大块西瓜塞进嘴里,嘴巴鼓鼓的:“我给马南风打电话了,他说马爷爷的确是闹着回来。”
“南风叔叔怎么想?”
“马南风正在考虑。我说了,回古城来不比在那边差,还住在自己家里,帮你看书店帮交流中心看院子,热热闹闹的。心情好身体就好。”周茉已经懒得叫马南风叔叔了,她觉得马南风这个长辈起的带头作用不好,不能服众。一口一个马南风。
“马南风应该是同意了。”周茉笑笑。
“太好了。”张晨星很开心:“马爷爷能回来,真是太好了。”
“那是。回来前咱们给马爷爷做新被子。”
“你爱上做被子了。”
“我觉得比现成的舒服。不然唐光稷为什么要赖在这里不走呢?”
张晨星笑了。周茉这个傻子,唐光稷怎么会因为棉被舒服不走。
张晨星晚上跟梁暮说起这件事,又问他:“你会因为棉被舒服不走吗?”
“只要我不想走,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借口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花开了马桶冲水不好假装生病。最开始的时候,总是在找借口。”梁暮掰着手指头数他最开始那些烂借口,为了跟张晨星呆在一起而绞尽脑汁。数完了自己都笑了:“我真是执着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我不这样了。我就不走你能拿我怎么办?”
梁暮有了底气,就开始放肆。从前小心翼翼,生怕张晨星不要他。现在死皮赖脸,变成张晨星赶都赶不走的人。
他侧着身子,将张晨星散在颈间门的头发移到耳后,露出她光洁的脸。
“怎么?”梁暮的目光很缠绵,让张晨星不自在。
梁暮从枕下摸出一个小盒子,坐起身来,看着张晨星。
这是他从前没有送出去的戒指,那时张晨星不肯戴,说她干活不方便。但梁暮知道,那时她不想被任何身份束缚,总觉得人和人之间门的感情不会长久。不管在当时看起来多么好,她总觉得会散场的。
但梁暮不一样。
在他心中,他们结婚了,戴戒指似乎是对婚姻的一种认同。
他有时去参加各种发布会排片会,总有人会问他:“结婚了吗?”他很想举起手给别人看他无名指上的戒指。
这会儿他在月光下,拿出那个朴素的戒指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下,伸给张晨星看。月光之下,那戒指发着一点点温润的光,显的梁暮的手指尤为修长。
张晨星将自己的手伸过去:“给我试试?”
梁暮笑了,拉过她的手亲了一下,这才拿出她那个,缓缓为她戴上。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,月光为他们加冕。
张晨星看着两个人的手扣在一起,有说不出的旖旎。唇贴在梁暮的手背上,又跪坐在他对面去吻他的唇。
那天晚上,梁暮手扣在张晨星手上,狠狠将她的手和身体压在被褥间门,手指贴着那枚戒指,心里就有无限暖意。
第二天出差,拉着行李箱的时候还要翘着无名指。萧子鹏看他得意的样子忍不住打击他:“别人结婚戴戒指是家常便饭,怎么到了你们家就要这么麻烦?而且还要炫耀?我没戴过怎么着?”
“你管不着。”梁暮说:“日子过给我们自己的,我们这个时候戴戒指,我也一样开心。”
“是是是。只有你们的日子匍匐前进,而你们俩又不着急。”
梁暮大笑出声。
他因为手上多了一枚婚戒,好像有了更大的底气,甚至主动跟别人聊起感情状态。别人也觉得这话题不错,就反过来问他:那梁导呢,结婚了么?
这时的梁暮会亮出自己的手:“结了。”
他这种又贱又欠的状态让萧子鹏吃不消,偷偷跟钱书林吐槽:“他原来真不这样。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变成今天这样。”
“他只是越来越像你。”钱树林睥睨他一眼:“现在你知道我每天听你说“我老婆”“我老婆”是什么心情了吗?就是你现在的心情。”